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査行为,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需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査,识别非居民客户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报据《管理办法》,我司正在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涉税非居民客户并报送相关信息。请配合我司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以下简称“声明文件”)。您可前往我司填写或下载声明文件后签署寄回。
为更好地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我司将对您留存在我司的客户信息进行检索,识别非居民标识信息,可能需要您配合提供有关声明及证明材料。若您的账户符合信息报送要求,我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对您的账户信息进行报送。如您未能配合我司完成有关尽职调查,我司将依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根据您已有账户信息中的非居民标识信息,对账户信息进行报送。
我司在进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若您自被要求提供《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前未能提供的,我司依法将您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报送国家税务总局,请您配合。
未尽事宜,以《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为准。相关内容敬请参见国税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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